合法放下重擔,重啟人生
當債務已遠超償還能力,每日被追債電話滋擾,精神備受壓力時,申請破產,是法律賦予您一個合法、公正的機會去終止困局,讓生活重回正軌。
我們明白這個決定的沉重,以及您對未來的憂慮。在范德偉律師事務所,我們的專業破產法律團隊將以最專業、最具同理心的態度,為您處理所有繁瑣的法律程序,確保過程順利、保密,陪伴您走過這段艱難時期,迎向一個真正可以重新開始的未來。

申請破產的基本條件
在考慮申請破產前,您需要了解其基本門檻。一般而言,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士可以申請:
- 已無力償還債務:證明您目前已無法按期償還所欠的全部或部分債務,即「資不抵債」。
- 已無其他可行方案:例如您已嘗試或不適合進行 DRP 債務舒緩 或 IVA 債務重組。
- 香港居民或在港有業務: 通常需要在香港居住或在過去三年內有業務運作。
我們的律師會在免費初步諮詢中,為您詳細評估您的情況是否符合申請資格。
申請破產對欠債人的三大即時好處
許多人只看到破產的負面,卻忽略了它為真正走投無路的人所帶來的即時保護。一旦法庭頒佈破產令,您將獲得:
- 即時停止所有追討行動:
所有針對您的法律訴訟和追債行為(包括銀行、財務公司的電話和信件)都必須立即停止。您將從無休止的滋擾中解脫出來。 - 免除親身上庭的壓力:
整個破產申請程序,將由我們的律師作為您的法定代表全權處理,您本人無需親自出庭面對債權人,大大減輕您的精神壓力。 - 作為受法律保護的「保護令」:
破產令在某程度上像一道保護令,確保您的資產在一個公平、有序的法律框架下被處理,而非被個別債權人以不當方式追討。

誠實面對破產後果:專業律師為您清晰剖析每項影響
誠實面對破產後果:
專業律師為您清晰剖析每項影響
我們堅信,一個負責任的法律服務,必須讓您在做決定前,全面了解正反兩面。以下是申請破產後將會面對的主要後果:
資產與物業影響
- 您的全部個人資產,包括物業(即使是聯名持有)、車輛、銀行存款、股票等,都將交由破產管理署署長或受託人接管及變賣,以償還給債權人
- 您的公積金/強積金(僱員供款部分)在部分情況下也可能受影響
- 破產期間,您的收入在扣除您及家庭的「合理生活費用」後,餘額需上繳給受託人
信貸評級(TU)與破產紀錄
- 您的信貸報告 (TU) 上會留下永久的破產紀錄
- 一般在破產令解除5年後,信貸評級才會逐漸改善,但個別金融機構仍可能查閱到您的破產紀錄
- 在破產期間及解除後的一段時間內,您將極難獲得任何信貸(如信用卡、貸款)
工作與專業資格影響
- 破產管理署會通知您的僱主
- 部分行業,如金融、保險、地產代理、紀律部隊、公司董事等,其工作或專業資格將會受到嚴重影響,甚至可能無法繼續執業

破產令生效後,我的日常生活會怎樣?
在為期4至5年的破產期間,您的生活會受到以下具體限制:
- 不可擔任公司董事或參與任何業務的管理
- 不可購買高價資產,如物業、汽車
- 生活水平不能過分奢侈,例如不可自費乘搭的士、到高級餐廳用膳、購買名牌商品等
- 不可申請信貸,如需借貸超過HK$100,必須向對方披露您的破產身份
- 出境需預先通知:每次離開香港,都必須事先通知破產受託人,並清楚交代行程及資金來源
破產申請快問快答 (FAQ)
基本條件包括:
- 您的總欠債額已超過港幣$10,000;及
- 您已無能力償還到期債務(即「資不抵債」)。
委託律師後,您本人便無需親身上庭。律師會作為您的法定代表處理所有法律程序,為您免除巨大精神壓力,並確保整個申請過程符合所有法律規定,保障您的權益。
如果是首次申請破產,年期通常為4年。如果您再次破產,年期則為5年。在特定情況下(如不合作),破產期可被延長。
費用主要包括三部分:
- 支付給破產管理署的按金約8,000及法庭費用
1,045; - 報紙廣告費;
- 您的律師費用。
我們會在一開始就為您提供清晰的費用報價。
破產只針對申請人本人,在法律上不會直接影響您的配偶或家人的信貸紀錄和財產。但如果您們有聯名資產(如物業或銀行戶口),屬於您的那一部分將會被接管。
受託人會根據您的家庭實際需要(如衣、食、住、行、教育、醫療等)評估一個「合理生活費用」水平。這並沒有一個固定金額,而是按個別家庭情況而定。
不一定。在破產期間,您仍需將收入扣除合理生活費後的餘額上繳。只有在破產期屆滿並獲解除後,您才可獲免除「可證債項」(如卡數、私貸)的還款責任。部分債務如贍養費、罰款等則不能撇除。
有的。 如果您仍有穩定收入,DRP 債務舒緩或 IVA 債務重組可能是更適合您的出路,讓您在避免破產的前提下,合法地減輕還款壓力。我們建議您先預約免費諮詢,讓律師為您全面分析所有方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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